定额具有科学性、法令性和群众性二种性质。
(一) 科学性
定额的科学性,表现在定额是遵循客观规律的要求,在认真调査研究和怠结生产 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运用科学的方法制定的。定额项目的内容,采用了经 过实践证明是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和先进操作方法,同时在编制定额的技术 方法上,吸取了现代科学管理的成就,具有一套严密的、科学的确定定额水平的手段 和方法。因此,定额中各种消耗量指标,能正确反映当前社会生产力的水平。
(二) 法令性
定额的法令性,表现在定额是由国家主管部门或由它授权的机关统一制定,一 经颁发便具有了法令的性质,只要在执行范围内,任何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 任意变更定额的内容和水平。定额的法令性保证了对企业和工程项目有一个统一的 核算尺度,使国家对设计的经济效果和施工管理水平能够实行统一的考核和监督。
(三) 群众性
定额的群众性,表现在定额的制定和执行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定额的水平 主要取决于建筑安装工人所创造的劳动生产能力的水平,因此定额中各种消耗的数 量标准,是建筑企业职工群众劳动和智慧的结晶。定额的制度是在工人群众直接参 与下进行的,使得定额能从实际水平岀发,乂保持一定先进性,既反映了群众的愿 望和要求,又能把国家、企业和个人二者的物质利益结合起来,群众乐于接受并认 真贯彻执行。
总之,定额的科学性是定额法令性的客观依据,定额定法令性是得以正确执行 的重要保证,定额的群众性则是定额的科学性和法令性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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