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定额的水平应是平均先进水平
劳动定额定水平,就是定额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的标准。一定历史条件下的 定额水平,是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反映,同时又能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定 额的水平不能简单的采用先进企业或先进个人的水平,更不能釆用后进企业的水 平,而应采用平均先进水平,这一水平低于先进企业或先进个人的水平,又略高 于平均水平,多数工人或多数企业经过努力可以达到或超过,少数工人可以接近 的水平。
(二) 定额应简明适用
简明适用,是指定额项目齐全,粗细适度,步距大小适当,文字通俗易懂,计 算方法简便,易于掌握,便于利用。
项目齐全,是指在施工中常用项目和已成熟或已普遍推广的新工艺、新技术、 新材料都应编入定额中去,以扩大定额的适用范围。
定额项目的划分,应根据定额的用途,确定其项目的粗细程度。但应做到粗 而不漏、细而不繁,以工序为基础适当进行综合。对主要工种、项目和常用项目 要细一些,定额步距小一些;对次要工种或不常用的项目可粗一些,定额步距大 —些。
另外,要注意名词术语应为全国统用,计量单位选择应符合通用原则等。
(三) 定额的编制要贯彻专业与群众结合,以专业人员为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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